您的合法权利受到损害时,如何解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四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时,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调解; 二、请示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因此,当您在桂林旅游期间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为使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我们建议您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一、首先及时与旅游经营者协商解决,争取在自愿原则下获得双方共同认可的处理意见。 二、如协商未果,可向桂林市旅游投诉中心电话或局面投诉(投诉电话:0773-2800315,该电话24小时开通)。旅游投诉中心在接到投诉后将及时与您联系,并对投诉事实进行核实,如所述事实成立,旅游投诉中心将及时通过电话、现场及其他方式就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的消费权益争议进行调解,促使达成双方可接受的处理结果。 三、如果旅游投诉中心无法就双方意见调解一致,您可以正式向旅游投诉中心提出局面申诉。需要提请注意的是,您在申诉时,需具备如下条件: 1、有明确的被诉方(如旅行社、酒店、景点、导游、游船车辆等); 2、有具体的申诉请求; 3、提供具体事实理由及有关证据材料。 旅游投诉中心将把您的申诉材料转至事件所属管辖相关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将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能范围和时间内对事件进行调查核实,并通过旅游投诉中心或直接将处理办法及结果告知您。如属旅游行政部门管辖范围内投诉事件,将由桂林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以下简称质监所)自申诉人申诉书送达之日起7日内,通知申诉人是否受理。作出受理决定后,质监所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取证、调查、核实、属于被诉方过错的,质监所将对责任人作出处理决定,并责令其向申诉人赔偿损失。 四、如果您对旅游行政部门或其他部门的处理办法或结果仍有异议,可在接到书面通知后,于15个工作日内向上一级相关行政部门申诉,或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桂林旅游咨询电话: 0773-2800318 桂林旅游投诉电话: 0773-2800315 桂林物价投诉电话: 0773-2812355 桂林运营监管电话: 0773-2824692 桂林航运监管电话: 0773-28255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