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特别是逢年过节,不少桂林市民喜欢买桂林的传统食品,其中就包括“石记糖”。然而,今年春节前,细心的市民发现,颇受青睐的“石记糖”已悄然失踪了。华荣超市销售负责人说,“石记糖”之前曾大规模“走”上他们的销售货架,后来听说停产了。
日前,记者找到了位于七星路三巷平房16号的石记传统糖食品厂,发现“石记糖”生产车间大门紧锁,各种生产设备已积上了一层灰。大批包装袋闲置着,生产原料也已变质发霉……种种迹象表明,这里停产已有些时日了。
“石记糖”停产年余
在挂满了“石记糖”荣誉牌匾的小屋内,石记传人石福生回忆说,80年代末90年代初,“石记糖”由其父石一和经营,是人们耳熟能详的桂林传统小吃。90年代末,“石记糖”先后获得桂林名点、“广西名小吃”等多项荣誉。
石一和去世后,石福生带领几个下岗的兄妹准备将“石记糖”发扬光大,在办齐各种手续后,于2000年在其住地七星路三巷平房16号办起了的桂林市石记传统糖食品厂。2002年,“石记”商标获国家商标局批准。当年“石记糖”改换包装进入本地超市,销售很好,订单源源不断,很快,石福生就扩大了规模,聘请了10多个下岗工人,增加了投资,准备大干一场。
未料,一切都在2004年12月戛然而止。石福生一脸无奈地说,由于工厂所处位置被列入房地产公司的商业开发项目,而开发商在商谈拆迁事项时,一直拒谈工厂补偿问题,再加上工厂的排水系统被堵,工厂从此陷入困境。从2004年12月起,糖厂便已无法生产,陷入“休克”状态,至今已一年余。
下水道为何被堵塞
好好的一个厂,下水道为何遭堵呢?
七星区市政工程管理局林姓负责人告诉记者,当时正值将军塘改造工程启动,包括“石记糖”厂在内,周边住户一律不能向将军塘直接排污。该负责人同时表示,考虑到七星路三巷平房16号房屋早被列入“长城花园”的拆迁范围,因此2004年他们在进行将军塘改造时,就没有把“石记糖”厂的排污管接入市政排污管道。
年前记者实地采访时,石家人拿出当时将军塘施工时下水道被堵的照片向记者陈述:当时将军塘周边另几家住户下水道也同样被水泥石块堵住,被堵的几家人曾于2004年12月联名向市有关部门递交过书面材料,但没有结果,其中两家就自己将堵塞的下水道撬开,而石家的下水道出口被堵后已深埋在绿化带下,一直没有撬开。
谈到现在的情形,石福生及家人显得非常无奈。他们说,下水道被堵,工厂被迫停产,不仅几十万元投资无法收回,一家十几口人的生计来源也都被“堵”断了。他们同开发商谈拆迁,但开发商以工厂产权性质是住宅为由,拒绝商谈工厂的任何安置补偿问题。开发商认为,拆这块地他们只占用了一部分来砌商品房。而石家人认为,这是开发商有意将原本的商业拆迁行为往公益拆迁上靠。双方分歧太大,因此一直无法达成拆迁协议。
裁决书为何不提工厂补偿
记者调查获悉,2002年底,座落在七星路三巷平房16号房屋(产权人为石福生等5人,以下简称被拆迁人)被划入桂林市鸿达、富荣房产公司(以下简称拆迁人)新建“长城花园”商住小区的拆迁范围。
市拆迁办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被拆迁人和拆迁人在补偿价格、工厂补偿等问题上存在很大分歧,因而长期达不成拆迁协议。2005年3月8日,市鸿达、富荣两家房产公司向市拆迁办提出申请裁决。4月25日,市拆迁办下发《关于市七星路三巷15号、16号(原七星区将军塘平房4栋3、4号)房屋拆迁裁决书》,里面没有提及任何有关工厂的安置补偿之事。
拆迁合法工厂,为何不予补偿呢?
12月31日,市拆迁办在给市人大的《对市七星路三巷15号、16号(原七星区将军塘平房4栋3、4号)房屋拆迁信访问题的汇报》中答复说:关于被拆迁人提出裁决书中只字不提产权人有合法工厂的问题,是因为“被拆迁人在裁决前从未向我办提交过在产权内房屋开办工厂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证明”。
对市拆迁办的答复,被拆迁人质疑说,2004年10月22日,也就是在市拆迁办组织的首次调解会上,他们不仅口头再三说明,而且当时还向市拆迁办书面递交了《关于鸿达和富荣房产公司野蛮拆迁的报告》,其中明确提及工厂合法问题。在调解会上,他们还再三向市拆迁办和开发商的与会人员说明:他们的产权内房屋设有工厂,且工厂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纳税凭证等手续齐全、合法有效。但石家人称,市拆迁办在出台裁决前后,一直没有向他们索要和调查工厂的相关手续和证件,也没有告知他们要提供什么材料,对此,他们难以理解。
裁决未提工厂补偿,被拆迁人为何不申诉呢?市拆迁办法规科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主要是因为被拆迁人拒绝参加调解会,也拒绝接收裁决书,因此错过了复议和上诉时间。
对此解释,被拆迁人难以接受。他们告诉记者,《房屋拆迁裁决书》出台之前,他们并不知情,而《裁决申请副本送达通知书》也没有按法定程序送到他们手中。直到2005年8月31日,他们才从七星区法院看到《房屋拆迁裁决书》,并得知裁决结果。而这时离4月25日做出裁决已过去4个多月,他们哪有时间申请复议和上诉? 开发商挂断记者电话
作为跟拆迁补偿有直接关系的拆迁人,开发商又如何看待这个问题呢?春节前,记者电话联系了市鸿达房产公司一位姓赵的负责人。
当记者提起将军塘附近的拆迁问题时,该负责人说:这个事情法院的判决已经出来了,与我们长城花园没有关系,具体细节可以去问市拆迁办。随后该负责人又补充说,将军塘附近的拆迁户不在长城花园的开发范围,属于公共绿地。说完,他就把电话挂了。记者再次拨通电话,该负责人拒绝回答有关问题并再次挂断了电话。 法律人士:动迁工厂应该补偿
拆迁合法工厂,拆迁人是否应该予以补偿?相关法律法规如何规定?为此,记者咨询了法律界人士。
据了解,早在2003年9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就曾专门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其中第四条规定:对拆迁范围内产权性质为住宅,但已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经营性用房的补偿,各地应根据其经营情况、经营年限及纳税等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
最新的《桂林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产权性质为住宅,但已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改为经营性用房的,可根据其经营情况、经营年限及纳税等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
市个协维护个体私营经济中心姓高的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认为,“石记糖”厂设在有合法产权的住宅内,并且各种证件、手续齐全,有关单位在拆迁时应当予以适当补偿,法律法规也有明确规定。
就此情况,记者采访了我市几位律师,他们在了解整个事情经过之后均表示,由于“石记糖”厂的营业执照、税务、卫生许可证等各种证件早在拆迁公告发布之前已经依法办理,因此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石记糖”厂的拆迁应该得到应有补偿。 |